北京大兴区8人因非法侵占电缆废料获刑

    近日,北京市大兴区检察院指控,今年3月,胡某伙同王某等8人,利用胡某的职务便利,将该公司在大兴区一建筑工地上的290余米电缆废料出售,卖得赃款8.8万元,并将赃款占为己有。5月,胡某等8人自动投案,可认定为是自首,从轻或减轻处罚;8人中,胡某是主犯,其余7人为从犯,从犯应从轻或减轻处罚。

    胡某供称,该项目是公司在2012年承接的,他是公司副经理,负责工地施工。3月,王某给他打电话,说工地配电室剩下一些电缆废料,问如何处理。他告诉王某,废料可以自己处理,王某于是将废料卖掉。10多天后,王某约他在工地见面,给了他一些钱。

    王某供称,当时,自己将电缆废料装在金杯车上,卖给了朝阳区一名骑三轮车收废品的人,共卖出290米,获利8.8万元。这些钱大部分都给了胡某,余下钱由自己和其他几人分走。

    大兴法院审理后,以犯职务侵占罪判处私卖电缆废料的胡某有期徒刑1年半,判处王某有期徒刑9个月,其余6人均判有期徒刑7个月。